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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是什么意思(逻辑的真正含义有哪些)

茆绿海 2022-09-16 20:20:04 6428次 热点

逻辑(logic)是一个外来词语音译,指的是思维的规律和规则。狭义上逻辑既指思维的规律,也指研究思维规律的学科即逻辑学。广义上逻辑泛指规律,包括思维规律和客观规律。逻辑就是思维的规律,规则。

在工作学习和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用到逻辑这个词语,但是它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我们真的知道它的含义吗?今天我们就从几个方面来简单谈一谈逻辑的含义。

一、古希腊语中逻辑的含义

汉语“逻辑”这个词是一个译名,它译自古希腊语的“逻各斯(logos,复数是logoi)”,即我们用汉语的“逻辑”这两个汉字将古希腊语的“logos”翻译了过来。因此,在古代汉语里,就不存在将这两个词合在一起使用并具有古希腊语含义的情况了,就此而言,“逻辑”就不是一个我们本土独立诞生的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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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认为,该词是由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最早引进哲学中的,即使是在赫拉克利特那里,逻各斯也存在着多重含义:①恒久有效的普遍适用的法则;②智慧;③语言;④语言的具体运用:描述或着记述。而“智慧既是逻各斯的另一个名字,也是它的引荐者,引荐的方式便是语言,而语言又是逻各斯一词最基本的含义。”(见:罗宾森,《赫拉克利特著作残篇》中译本前言,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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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之后,逻各斯在古希腊语中的含义就更为丰富了,有学者将它的含义归为了好几类,且每一类都有几个相近的意思:①一般的规律、原理和规则;②命题、说明、解释和论证等;③理性、推理、推理能力、与经验相对的抽象理论、与直觉相对的有条理的推理;④尺度、关系、比例、比率;⑤价值、分量。(见:陈波,《逻辑学十五讲》,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

以上是古希腊语意义上的逻辑的含义。由此可见,逻各斯从起源开始就是一个多义词,因此,用汉语将其翻译过来也就不可能只有一个意思了,事实也是如此。

二、逻辑在汉语中的含义

尽管在古希腊语中,逻辑这个词是多义的,而且翻译成汉语也是多义的,但是在汉语语境中其含义还是发生了一些变化,而且含义也没有希腊语中的逻各斯那么丰富。通常,在汉语的词典里,其含义就那么三四种。在此,我们将各种含义罗列出来,并辅之以相应的例子。

第一种是指客观事物的规律。例如:遵循市场经济的逻辑;不要违背历史发展的逻辑等。

第二种是指某种理论、观点和行为方式。例如:强盗逻辑、强权逻辑;你有你的逻辑,我有我的逻辑等。

第三种是指思维的规律和规则。例如:这种观点不合逻辑;如果这样的话,你就很难作出合乎逻辑的结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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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种是指一门学科,即逻辑学。例如:大学生应该学习一点逻辑;学习和掌握逻辑能够提高我们的思维力等。

其实,第三种就有点接近我们所说的逻辑学的含义了,如果按照广义的逻辑学的定义来看的话。我们来看看以下几个句子中的逻辑及其含义:说话写文章要讲逻辑;这篇文章写的逻辑严密;那篇文章的逻辑有点混乱;那个说法合乎逻辑等等。这些例子就和我们所说的逻辑学有点接近了。

以下几部分,我们主要讲一下人们对逻辑学(作为一门学科或学问)的理解。

三、作为一门学科的诞生

不仅逻辑这个语词含义丰富,而且它用来表达逻辑学这门学科的含义也存在着多种理解,就是说逻辑这个语词在指称逻辑学这门学科时,其含义也是多种的,这意味着,人们对逻辑学这门学科的研究对象或内容有不同的理解。在国内,这最明显地体现在对逻辑学这门学科的称呼上,例如有普通逻辑、形式逻辑、演绎逻辑、归纳逻辑、数理逻辑、符号逻辑、现代逻辑、辩证逻辑以及逻辑学等等的叫法,很明显,这些称呼比较杂乱。其原因应该是多方面的,但在我们看来,主要有以下三个。

一是对逻辑学本身的理解有所不同而称呼不同。一些学者是从广义的角度来理解的,书名就直接叫《逻辑学》,包括逻辑学的形式和非形式等方面;而另一些是从狭义的角度来理解的,如将其理解为仅仅是对“推理形式”的研究,就叫《形式逻辑》。

二是对逻辑与其他学科之间的所属关系的看法不同而叫法不同。从起源来看,逻辑最早被看做是传统哲学研究的五大部门(形而上学(本体论)、认识论(知识论)、伦理学(道德)、美学、逻辑学)之一,因此从哲学的角度来看,就有后来的《先验逻辑》和《辩证逻辑》的叫法。事实上,这两种叫法中的逻辑指的是哲学。

三是从逻辑学不同的发展阶段来看有不同的称呼。从20世纪的发展来看,逻辑学从研究推理演变成了逻辑演算,也即叫做《数理逻辑》,这主要来自于弗雷格、怀特海和罗素等人所建立的命题演算和谓词演算,而这两个演算又是数理逻辑的基础。

那么到底什么是逻辑学呢?或者说逻辑学是研究什么的呢?这里,我们仅从其最初诞生的情况来谈谈,因为其后不同发展阶段的研究内容会不尽相同,其定义也就有所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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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大家都承认,亚里士多德是逻辑学的创始人。但是亚氏并没有用逻辑来指称逻辑学这门学科。事实上,亚氏是将逻辑作为一种思维工具,是所有其他学科都要求使用的一种思维方法或工具,因此他的那本逻辑书叫做《工具论》。那么这个思维工具是研究什么的呢?亚氏是这样说的,“一个推理是一个论证,在这个论证中,有些东西被规定下来,由此必然地得出一些与此不同的东西。”(见:亚氏,《工具论》;或王路,《走进分析哲学》,三联书店)

亚氏在此所言的“必然地得出”指的就是一种推理形式,在他那里,该形式为三段论所体现(在亚氏那里,推理与三段论是同一个词:syllogistic),因此,他所创建的逻辑被后人称作形式逻辑,它所研究的对象就是推理形式。这就是最初的逻辑学的含义。

当然,亚氏毕竟是逻辑学的开创者和系统完整的形式逻辑的创立者,因此,他的逻辑学贡献还有归纳理论、模态逻辑、证明理论、四谓词理论、定义理论等。

尽管亚氏的逻辑重视的是形式的推理,其中尤为重视三段论,而三段论属于演绎推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亚氏不重视归纳,“他对归纳的重视不亚于别人。他认为科学家必须进行仔细观察,科学研究是从观察上升到一般原理,然后再回到观察。前一阶段用归纳,后一阶段用演绎。”(见:邱仁宗,《科学方法和科学动力学:现代科学哲学概述》,知识出版社,1984年)

至于这门学科的名称——逻辑学,那是后人给起的。

四、逻辑学的后续发展

在亚氏之后,不仅其学生对其体系做出了补充、改进和发展,而且古希腊的麦加拉学派和斯多葛派又研究了命题及其推理形式,这两个学派的成果为命题逻辑的研究打下了基础,由于这两个学派一起参与创建了命题逻辑,因此逻辑史上将它们合称为麦加拉-斯多葛派。经过古罗马学者的译介,古希腊逻辑学在中世纪又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过渡阶段、创造阶段和完成阶段。(见:张家龙,《逻辑学思想史》,湖南教育出版社,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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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近代,培根和密尔建立了古典的归纳逻辑,其中培根的“三表法”和密尔的“五法”是其核心理论。至此,之前的逻辑学被统称为传统逻辑。而此后的是现代逻辑,其内容我们放在本文的最后来谈。

这里需要提到一本书,书名叫《波尔·罗亚尔逻辑》,也叫《逻辑学或思维的艺术》(我国曾有人将其译为《王港逻辑》)。该书于1662年出版,由法国波尔·罗亚尔修道院修士阿诺德和尼克尔合著。

该书的影响很大,流传很广,并成为了之后几个世纪欧洲逻辑学教科书的范本。但是同时,该书也带来了很坏的影响,“它是以后混淆逻辑和认识论这种坏方式的根源。”而且该书还把逻辑定义为“一种正确地控制人们理性在事物的认识中的技巧,既为了教导自己,又为了教导别人。”(见:涅尔,《逻辑学的发展》,商务印书馆,1985年)尤其是该书的体例和结构对后世的影响较大,该书包括四大部分:概念、判断、推理和方法。

这对我国早期逻辑学教科书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我们的许多教科书基本也是按照上述体例来撰写的,最多再加上一些其他内容。著名的教材如金岳霖先生于1979年主持编写的《形式逻辑》(人民出版社,1979年)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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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我国早期学者还普遍认为逻辑学是研究思维形式与思维规律的学科,例如金岳霖主编的《形式逻辑》就是这样定义形式逻辑的,“形式逻辑是一门以思维形式及其规律为主要研究对象,同时也涉及一些简单的逻辑方法的科学。”这种定义明显过于宽泛。

或许,国内的这种观点又是受了恩格斯的影响,他说,“逻辑是关于思维过程本身的规律的学说。”(见:《马恩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他还说,“每一时代的理论思维,从而我们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在不同的时代具有非常不同的形式,并因而具有非常不同的内容。因此,关于思维的科学,和其他任何科学一样,是一种历史的科学,关于人的思维的历史发展的科学。”(见《马恩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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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近几十年来,我们的逻辑学不仅受数理逻辑的影响,也受西方上世纪70年代以来的批判性思维(非形式逻辑)的影响,许多逻辑学的教科书或著作都采纳了新的体例。例如陈波的《逻辑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年),其主要章节是这样的:除了第一章指明逻辑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推理和论证)之外,其他章节有命题逻辑、词项逻辑、谓词逻辑、归纳逻辑和非形式逻辑。

这也与目前国外类似的教材基本一致了,例如柯匹的《逻辑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分为三部分:逻辑与语言(推理的基本知识和非形式逻辑)、演绎(古典逻辑和现代逻辑)和归纳(类比与因果推理和科学与统计推理)。又如赫尔利的《简明逻辑学导论》(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0年)就分为三个篇:非形式逻辑、形式逻辑和归纳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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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基于莱布尼茨的“普遍语言”和“思维演算”之上的现代数理逻辑,经由布尔、德摩根、弗雷格以及怀特海和罗素等人的努力,于20世纪初得到确立。由于数理逻辑过于专业,这里就不多叙了。

五、逻辑学发展的两条路径

最后,我们从总体上来看一下逻辑学发展的两条路径。在上述的讨论中,我们仅仅是提了一下逻辑学与哲学的渊源关系,并没有详细论及。这部分我们就从逻辑学及其与哲学的关系这两条线来谈一谈。

如果我们把亚氏开创的“推理形式”作为逻辑学的起源的话,那么它经历了两条发展路径:一条是在哲学学科内的发展,这种逻辑其实是与哲学的发展须臾不可分离的。另一条是摆脱哲学后的发展路向,数学符号化以及逻辑演算是其特点。不论是哪条路径,逻辑学都是从亚里士多德那里开始的,这一点基本上是毋庸置疑的,只不过它们各自又经历了两个不同的发展阶段。

我们先从哲学这条线来谈谈逻辑的发展问题,它从亚氏开始经历了三个阶段。

起初,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就是作为一种研究其他学问的思维工具出现的,这些学问当然也包括哲学。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这种思维工具本身具有普遍性,是所有理性动物都应该具有的一种先天能力,按照后来的说法,这种先天能力(就是推理形式,也即先天形式)的东西就是“先天逻辑”。亚氏的逻辑学揭示的就是这种先天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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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在康德努力下,提出了他的“先验逻辑”。何为先验逻辑?简单说就是先天逻辑在使用中所遵守的规则,这意味着先天逻辑要运用于经验中,在认识经验的过程中应该遵循什么样的规则或规律的问题。这也意味着先天逻辑不管如何运用的问题,只研究人们都具有哪些先天的逻辑规律的问题。先验逻辑的阐述体现在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

那么,先天逻辑是从哪里来的呢?即亚氏所揭示的先天逻辑能力是怎么获得的呢?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还是从上帝那里来的呢?黑格尔认为是人的自我发现自我认识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人的意识从低级向高级发展,最后人的先天逻辑在理性这个高级层面得到了显现。这就是人的精神的辩证运动,对此所做的阐述就叫做辩证逻辑,这体现在他的《精神现象学》一书中。

亚氏的先天逻辑只管形式是什么并将其揭示出来;康德的先验逻辑要探索这种先天逻辑的经验运用及其规则;黑格尔的辩证逻辑探索人的先天逻辑是怎么通过自我发现和认识而得到的。一句话,关于先天逻辑,他们三者一个探讨的是什么的问题,一个探讨的是怎么用的问题,一个探讨的是怎么来的问题。

在黑格尔之后,哲学在20世纪初由认识论转向了语言学,产生了所谓的语言哲学或分析哲学,该研究主要是通过逻辑分析的方法对语言进行分析而形成的哲学流派。这也受益于20世纪初的逻辑学新发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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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再来看看另一条发展路径,它也经历了三个阶段。

同样,这条线也是从亚氏开始的。

之后,到了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开始出现了新的转向:逻辑学就走上了数学化的道路,而且越来越符号化和形式化了,且从哲学中独立出来了,完全形成了一门符号和数学化的学科了(这并不意味着哲学不要逻辑了,哲学仍然有逻辑作为其基础,只不过哲学中的逻辑仍然是用自然语言来表达而已)。

如果你遇到一个现在学习和研究逻辑学的人,你想问他哲学问题的话,他一般会这样告诉你:“我是学逻辑的,你问的是哲学问题,这不是我研究的领域。”言下之意,在他心中,逻辑与哲学是两回事、两个不同的学科或学问。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数学化的发展道路似乎完全脱离了亚氏最初的方向。这应该说是自亚氏之后,逻辑学的第一次转向,其成果就是彻底摆脱了内容而走向纯形式化的数理逻辑。

数学化的发展道路使得逻辑学越来越艰深和抽象,与实际生活也越来越远了,其成果也就越来越难以应用到实际工作和生活中了。为了解决人们对逻辑学的现实需要,也为了让逻辑学能发挥实际用途,20世纪七十年代,人们开始探索一种具有实用性的非形式逻辑和批判性思维。这也被称作是逻辑学的实践转向,由高度数学化的逻辑转向具有实践用途的非形式逻辑。

这实际上是对数理逻辑中具有实用性的方面进行研究和开发,也是面对新的实践要求对逻辑的实用性所做的一种新的探索。之后大量的非形式逻辑和批判性思维的著作不断涌现。这是另一条路线的第三个阶段。

这一阶段研究的主要内容除了包括之前亚氏的基本内容之外,主要包括概念、论证和谬误这几个方面,概念和谬误是基础,其核心是论证。

总之,我们今天谈论了逻辑的含义和逻辑学的一些历史和发展现状。如果有机会的话,以后我们还可以谈一谈一些具体的逻辑知识及其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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