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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什么区别(签劳务合同前要了解清楚)

匡巧荷 2022-07-10 21:20:22 7656次 热点

所适用的法律不同、身份性质不同、合同内容不同、承担劳动风险责任的主体不同、争议处理方式不同、法律干预程度不同。劳务合同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而劳动合同双方在合同签订后就形成了隶属关系,劳动者需服从单位的管理和支配。

又到了一年毕业季,相信很多人要找工作了。可是你拿到的offer,签的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你注意看了吗?这一字之差的两种合同,意义差别可不是一两句就能说清的。

劳务合同是合同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报酬等所达成的协议。所形成的法律关系是劳务关系。

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确立的是劳动关系。一字之差,区别很大。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区别

1、所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务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受《民法典》的调整;而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调整。众所周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可是我们劳动者的保护法。

2、身份性质不同。

劳务合同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而劳动合同双方在合同签订后就形成了隶属关系,劳动者需服从单位的管理和支配。换句话说,你要是签的劳务合同,那你都不是单位的人。

3、合同内容不同。

劳务合同的内容相对简单,主要约定的是工作内容和劳务报酬;而劳动合同一旦签订以后,劳动者就算是加入了该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而用人单位要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等等。

4、承担劳动风险责任的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由于在劳动关系确立后,具有隶属关系,劳动者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组织、支配。

因此,在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任须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务合同提供劳动的一方有权自行支配劳动,因此劳动风险责任自行承担。

5、法律干预程度不同

因劳动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工资,具有按劳分配性质,工资除当事人自行约定数额外,其他如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等都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劳务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劳务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国家法律不过分干涉。

6、争议处理方式不同

劳务合同一般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如果约定了仲裁条款,也可仲裁),而劳动合同必须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对裁决不服的才能起诉到法院,对于部分的裁决甚至可以一裁终局。

看清了这些区别,我们应该能明白,自己需要签的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一旦选择错误,就意味着你的合法权益将很有可能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签了劳务合同就是劳务关系吗?

也不然,还要看具体的合同内容。

如果合同名字虽然写的是劳务合同,但实际上内容与劳动合同内容相同,则实际上属于劳动合同,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如果合同名称和合同内容都明确属于劳务合同。

但具体履行中,劳动者是作为用工单位中的一员,接受单位的管理和支配,根据单位提供的工具、生产资料或办公环境,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也应该认定为劳动合同。

这种认定,是防止单位借劳务合同之名规避法律义务和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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